大陸公開結婚妻「落跑」 男子返回台再結婚觸犯重婚罪

記者陳怡靜/桃園報導

一名43歲的郭姓男子於2007年間,與中國籍王姓女子在大陸福建省公開登記結婚,未料事隔2年後,郭男在台灣又與台籍的翁姓女子辦理結婚登記,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警方察覺有異,發現郭男並未與王女離婚,已涉犯重婚罪,因此將其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郭男則辯稱是因王女「跑了」,這才與翁女登記結婚,檢方偵結將郭男依重婚罪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郭男在大陸與女子登記結婚後因對方跑了,返台後又與台籍女子辦理結婚登記,郭男因此涉犯重婚罪。(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檢警調查,郭男與中國籍王女於2007年1月間,在大陸福建省福州市公開辦理登記結婚,但郭男卻於2009年8月間,與台籍翁女在桃園市平鎮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事後經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雲林縣專勤隊調查,發現郭男涉嫌重婚,將其移送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郭男到案後坦承與王女結婚一事,但王女因來台結婚接受面談時未獲通過,王女則返回大陸,雖移民署面試官願意給予王女第二次面談機會,但王女從此並未再到台灣,直至等了2年都毫無音訊,所以他才與翁女辦理結婚登記;翁女則供稱,她與郭男是2008年透過婚姻介紹所結識,郭男曾有告知與陸籍王女結婚一事,但對方卻「跑了」,她並不知2人未辦理離婚。

桃園地檢署審酌,據移民署行文大陸福州市公證處、海基會等相關單位調查確認,王女雖2007年確實曾經來台,而離境後就未再入境台灣,但郭男與王女並未辦理離婚手續,就又與翁女辦理結婚登記,顯已涉犯重婚罪,檢方偵結將郭男依重婚罪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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