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拳打死8旬翁!只因突然見他揮傘 火爆騎士判囚5年定讞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桃園市一名林姓男子3年前騎車經過一處馬路時,不滿眼前一名8旬老翁走在路上突然揮傘,竟折返找老翁理論,雙方爆發衝突後,林男朝老翁臉部一揮,導致老翁摔倒地面、頭部撞地,送醫昏迷8個月後死亡。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日前依傷害致死罪,將林男判處5年確定。

判決書指出,林男於2016年1月3日下午4時30分,騎車行經桃園區博愛路172號前,眼前突然走出一名手持雨傘的顏姓老翁,但顏翁剛好將傘由下往上揮。林男因顏翁的動作感到不悅,於是騎回去找顏翁理論,但他明知對方是老翁,不像青壯年般有平衡能力及氣力,仍朝顏翁的頭部用力揮一拳,導致顏翁倒地、頭部撞擊地面重傷,經送醫救治後,仍於同年9月7日宣告不治。

歷審認定,林男觸犯傷害致死罪,審酌林男僅因行車細故,未能妥為控制情緒,率爾出手傷害年邁老翁,迄今未能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求得寬諒,加上偵審期間,林男飾詞狡辯,謊稱顏翁揮動雨傘擊中他手腕,還去醫院拿診斷證明,企圖混淆事實,犯後毫無悔意,判處5年,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至於顏翁家屬另提民事求償,桃園地院判決林男須賠償196萬餘元。

▲林男只因為老翁揮傘,對老翁揮拳,導致老翁傷重不治。(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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