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狼逃12年!公園拉女無套硬上 她泣:像鬼一樣對我笑

記者林盈君/桃園報導

性侵狼逃亡12年終於被逮!2007年5月間,桃園一名李姓男子,到平鎮區某公園時,看見女子小美(化名)獨自發呆,上前搭訕後才得知她因為跟母親走散,害怕的哭泣、不知所措,李男透過交談發現,小美說話反應不如常人、疑智能不足,竟心起歹念,聲稱要帶她去買啤酒,之後將小美帶到空屋內,脫光她的衣物後硬上性侵得逞,小美事後泣訴,當時她大喊「很痛、不要」卻仍遭侵犯,還說李男「像鬼一樣對她笑」。李男犯案後遭通緝,逃亡12年之後終於警方逮捕,法官痛批他罪行惡劣,依趁機性交罪判3年10個月。

性侵,強暴,性騷擾,家暴(圖/PIXABAY)

▲男子犯下性侵案逃亡12年被逮。(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聯合》報導,2007年5月10日晚間6時許,李男在平鎮區某公園搭訕落單的小美,之後發現女方疑似智能不足,便稱邀約對方去買啤酒,接著就將人帶到一處空屋內,脫去她的衣物、強壓硬上性侵得逞,且還將精液內射在女方體內。警訊時,李男坦承2人有發生關係,聲稱有動手撫摸小美下體,之後就發生性行為,不過他卻在檢方偵訊時翻供,辯稱只有跟小美出去喝酒,也有在樓梯間撫摸她,但沒有發生關係,李的辯護人還表示,當時李男並不清楚小美是否有精神障礙。

但小美卻指證歷歷,稱當時在公園內的棒球場,見到一名老人來搭訕說話,之後她就被對方強拉去買啤酒,還被帶進一處空屋內,身上的衣物被對方脫光,老人還「像鬼一樣對她笑」,並拿出手電筒一直照,接著自己整個人就被推到草蓆上,慘遭男子強壓並性侵。小美表示,當時她有大喊「很痛」、「不要」,但男子仍不罷手,最後被內射性侵得逞。小美返家後因擔心懷孕,於是將此事告訴男友,之後報警提告。

經法院調查,小美確實領有身障手冊,且當時棒球場的監視器,也清楚拍下李男帶她過去,伸手撫摸她的畫面,加上小美的驗傷報告等,都與女方說詞吻合,因此不採李男的辯詞。法院審理後認為,李男明知女方有心智缺陷,但卻為逞一己私慾,趁機動手逼迫女方性交,認為犯罪動機惡劣、手段令人髮指,不但嚴重傷害被害人身心,也對社會治安有負面影響,因此依趁機性交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3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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