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魅力難擋!他偷吃妻閨密生子 婆婆為孫怒嗆正宮

記者楊忠翰/彰化報導

彰化縣1名陳姓男子,平時是1間營造公司負責人,與妻子結婚近10年,卻偷吃妻子閨密陳姓空姐,兩人還生下1個兒子,妻子得知後搬離住家,還對兩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後來陳男被判2月徒刑確定,陳妻進而向兩人求償120萬元,但彰化地院認為,陳女並不知道陳男已婚,判陳男必須獨自賠償妻子1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陳女是陳男妻子的國中同學,先前曾擔任空姐工作,陳男背著妻子與陳女交往,兩人還在2016年產下1子,陳妻獲悉後氣憤提告,陳男被依通姦罪判刑2月,陳女則是不起訴處分確定;陳妻帶著女兒離家出走,直到去年2月才回家,由於她並未與丈夫離婚,卻發現房內擺有嬰兒用品,以及丈夫、陳女與小孩的合照,懷疑兩人早就同居。

陳妻主張,當時婆婆向她表示,丈夫早已與陳女在一起,不同意就離婚,要不然就接受這個事實,婆婆還說,陳女與小孩早就住進陳家;陳女認為配偶權遭侵害,至今情緒難以平復,遂對兩人請求連帶賠償。

陳男辯稱,他與妻子早就不合,對方還帶女兒回台北居住,生活過得多采多姿;陳男還說,去年2月間妻子返家一事,全是妻子自己加油添醋;陳女則說,她無意介入別人婚姻,當她在得知陳男已婚後,曾表明要與對方斷絕關係,過年期間兩老想看孫子,她才帶兒子回去暫住,自己並未與陳男同居。

法官勘驗對話紀錄後發現,陳母一再拜託陳女將兒子帶回家過年,陳女以不想再與陳男有牽扯為由回絕,陳母仍不死心表示:「陳媽媽不會讓你為難,有什麼問題陳爸爸陳媽媽會處理!」;法官認為,陳女是經由陳妻告知,這才發現陳男已婚,與陳男交往相姦並無過失,亦未能證明她與陳男同居,因此判陳男必須獨自賠償妻子1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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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偷吃妻子閨密空姐遭判賠12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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