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工程師得癌症!妻子離婚要「財產均分」 法官判決超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位在苗栗縣科技公司上班的工程師,在壯年的時候檢查出罹患癌症,沒想到妻子在他出院後,提出離婚訴訟,並向苗栗地方法院要求夫妻財產差額均分。法官經調查後,發現該名工程師儘管年所得200餘萬元,但要單獨負擔家庭開銷,若是離婚後跟老婆財產均分,這樣實在太不公平,因此將女方分配剩餘財產差額的比例調降。

肺癌,脊椎不正  (圖/取自Pixabay)

▲科技工程師罹患癌症。(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取自Pixabay)

據判決書指出,這名工程師在2016年7月發現罹癌,並在該年12月進行肺葉切除手術,而女方則在隔年1月申請離婚。妻子表示,她在2015年8月就發現丈夫和陌生女的進行通訊,並在2016年3月到4月之間,兩邊就已經開始討論離婚。不過工程師也指控,女方從2015年年底,就頻繁提領他的存款。

法官事後調查,這對夫妻結婚前原本是同家公司的同事,1997年步入禮堂後,由男方負責家庭開銷與3名小孩的日常生活支用,同時也負擔保險、購屋等花用,而女方則辭去工作,專心打理家務帶小孩。

彰化,台中高分院,小三,偷情,私生子,人妻,恐嚇,通姦,精神損失,離婚(圖/翻攝自Pixabay)

▲工程師罹癌後,妻子要求離婚。(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取自Pixabay)

因此雖然照民法規定,法律上的夫妻關係結束時,兩者現有的婚後財產,應在扣除婚姻關係存續的負債後,進行財產平均分配。但審理該案的女法官認為,工程師獨自賺錢養家,對於妻兒的貢獻巨大,這樣子對他實在不太公平,依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最後將前妻一方的分配剩餘財產差額比例調降為40%。

法院對兩方婚後財產進行調查,得知女方有76萬3988元,工程師則存了998萬6079元,扣掉男方帳戶遭到領走的152萬元,女方應再分到200餘萬元,全案仍可上訴。(于川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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