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是通緝犯還跟前男友視訊通話 閃婚男心碎求離獲准

記者游承霖/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謝姓男子,去年7月間認識陳姓女子後,認定對方就是自己的真命天女,認識沒幾日便決定攜手步入禮堂,豈料,婚後不到3個月,便眼睜睜看著警方將妻子上銬逮捕,這才驚覺妻子是名前科累累的通緝犯,不僅如此,謝男更發現妻子與前男友藕斷絲連,憤而訴請離婚,豈料,陳女卻反咬,痛批謝男是因為另結新歡才會決定與她離婚,基隆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陳女行為導致謝男受到社會負面評價與異樣眼光,且陳女未履行婚姻忠誠義務,判准離婚,可上訴。

謝男提告主張,他與陳女去年7月10日結婚,婚前並不知道她曾犯過竊盜罪,直到同年10月2日,見警察上門將妻子上銬逮捕,這才發現妻子原來是名通緝犯,此外妻子也未曾告知他曾犯下其他刑事案件,僅一再推諉說她已忘記犯罪經過,並推稱是服用精神科藥物後,精神恍惚狀況下才會犯案。

謝男接著說,事後除發現陳女過去曾有一段婚姻外,更發現她婚後仍與前男友視訊聯絡,認為陳女滿口謊言,雙方婚姻已難以繼續維持,因此訴請離婚。

陳女則反咬說,與謝男認識不到數天就結婚,謝男還體貼地幫她代繳2萬元罰金,年10月入獄到今年3月間,謝男都有前來監所探視,並表示原諒她的過錯,但如今入獄半年後,他卻稱不願再維繫感情,懷疑謝男應該是另結新歡,不願與他離婚,請求法官駁回。

基隆地院法官調出陳女的前科紀錄,發現她前科累累,新北地院、士林地院以及台北地院均有遭判刑紀錄,並查出陳女去年10月2日入監服刑後,要一直被關到今年11月18日,此外,法官認為,陳女短時間內犯下多起竊盜案因此入監服刑,足以讓謝男受到社會負面評價與異樣眼光而導致婚姻產生破綻。

此外,法官也認為,陳女在審理時也坦承曾與前男友視訊聯絡,並稱「婚姻裡面一定會隱藏謊言」,認定她婚後並未履行其應負之婚姻忠誠義務,綜合上述,足以認定,雙方婚姻已產生重大破綻而無法回復,因此判准離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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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男閃婚後驚覺妻子是通緝犯,甚至與前男友藕斷絲連,因此訴請離婚獲准。(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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