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彎沒打方向燈加重罰!十月「15項交通新制」懶人包看這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許多民眾外出時,為了方便會自行騎車或開車出門,不過,10月起有一些新制要上路了,包含騎電動(輔助)自行車未戴安全帽將開罰300元;車輛轉彎、變換車道前,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加重罰1200元至3600元等,提醒民眾務必注意,別一不小心就吃上罰單!

▲10月有許多新制上路。(圖/資料照)

10月1日交通新制包括以下幾點,民眾臨櫃刷卡繳罰款須由民眾自行負擔,罰單刷卡1元至998元,手續費2元;999元至9993元,手續費7元;9994元至4萬9990元,手續費10元;4萬9991元至9萬9980元,手續費20元;9萬9981元(含)以上,手續費35元。而行經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速限將從每小時40公里調整為30公里,違規者可依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還有車輛轉彎、變換車道前,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違者將從原本的900元至1200元加重至1200元至3600元;電動車方面,若騎乘電動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時,車輛速度超過時速25公里,可處900元至1800元罰鍰;騎乘時未戴安全帽可罰300元;擅自改裝車輛可處1800元至5400元。

此外,在斑馬線上堆放物品妨礙交通者,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若行為導致人受傷或死亡者,則將加倍處罰;以及行近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的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障者先行通過者,加重罰鍰處2400元至7200元罰鍰;騎乘自行車等慢車於斑馬線未禮讓視障,同樣加重罰鍰。

除此之外,若公寓大廈警衛或保全人員在道路上、斑馬線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可分別開罰1200元至2400元、3000元至6000元,依規定,僅有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人員、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等,能夠在於道路上、斑馬線上攔阻人車通;未經許可在斑馬線舉行賽會或擺設筵席、演戲、拍攝電影或其他類似行為,將開罰3000元到6000元。

因應網路購物時代潮流的來臨,交通部表示,電動三輪機車載重可從80公斤增加至200公斤;未來中小貨車可在符合安全原則下透過專案申請提高載重量,估10萬車主受惠;部分機場自今年10月1日起至明年3月31日止,免收日本、韓國及新南向國家航線的國際航班降落費;遊覽車10月起免徵汽燃費1年,預估1輛車1年可少繳約3萬元。

為提振花東觀光,交通部針對飛花東的國際定期包機,獎助地勤費50%;配合政府鼓勵國旅所推秋冬遊補助,高鐵於10月1日至12月31日推出飯店聯票,加購高鐵車票優惠從原8折降為75折優惠;最後,觀光局將補助北中南東各溫泉區協會,分10、11、12月推出「買一送一」的優惠。(張家寧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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