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前不能性行為!李佳芬引《民法》批性平…翻法條糗翻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11/11 7:38 發稿 | 11:57 更新:新增影音 】

中國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忙著拚選舉,夫人李佳芬也沒閒著,近日「佳芬講堂」在各地登場,不過李佳芬的言論似乎也跟老公韓國瑜一樣屢屢引發爭議,10日在佳芬講堂上有民眾針對「性平教育」提出質疑,李佳芬回應稱現今的教科書與法律有衝突,不過她引用的卻是《民法》,但實際上《民法》中並沒有相關規定,而是《刑法》。

▲李佳芬舉辦「佳芬講堂」。

10日李佳芬在「佳芬講堂」中提到,「在我們的《民法》裡面是有規定的,14歲以下是不能有任何性行為的,有任何性行為是必須接受法律制裁」,李佳芬接著繼續批評,我們現行的教科書和《民法》是互相衝突的,直言這一點造成家長很大的焦慮、造成第一線的老師很大的焦慮。

李佳芬這番言論除了引發網友討論批評外,更被發現我國現行的《民法》中,並未針對「14歲以下性行為」有任何相關規定,而是在《刑法》第227條中有寫到,「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李佳芬還提到,「14歲以前,應該讓孩子好好認識身體,而不是教他們如何使用身體」,讓網友批評直言「所以才要性平教育不是嗎」,認為「學校教性教育是為了保護小孩子」。(黃韻璇報導)

 

加入 @setn 好友 #韓國瑜張善政「國政配」決戰2020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