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警殉職百日!汐止毒蟲拒檢逃逸重判12年 薛母:可接受

記者於慶璇/綜合報導【 12/19 10:35 發稿 | 10:36 更新內文 】

新北市汐止派出所31歲員警薛定岳,今年8月為追捕闖紅燈的毒蟲王耀德,不慎撞上分隔島、頭部重創殉職,事件引起社會關注,歷經3個多月的審理,基隆地院18日宣判出爐,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肇事逃逸罪嫌,判處王嫌12年徒刑,對此結果家屬則認為:「還可以接受!」

據《自由時報》報導,判決結果出爐後,薛員家屬委任律師薛智友,在第一時間告知薛母,並向她分析,王嫌被控的2項罪名,刑度最低分別為7年及1年,如今法院合併判處王12年徒刑,算是相當重,甚至比殺人罪最低刑度10年還重,薛母對此則表示:「還可以接受」。

▼▲勇警薛定岳在追捕毒蟲過程中,不幸殉職。(圖/資料照)

案發於今年8月28日下午4時許,新北市汐止派出所31歲的薛警,發現24歲的王嫌紅燈違規左轉、騎車又搖搖晃晃便上前攔查,不料王嫌卻加速逃逸,薛警只好一路從汐止轄區追到基隆市七堵區的百福社區附近,行經明德二路、福三街口時,卻因擦撞王嫌機車,接著打滑撞上分隔島,整個人噴飛摔了出去,導致頭部重創不幸殉職。

肇事王嫌不但未停下車查看協助送醫,反而加速逃離現場,直到案發當晚才被警方逮捕,經驗尿時呈現毒品反應,檢方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及肇事逃逸2罪,將王男起訴。

基隆地院審酌,王嫌違規紅燈左轉,只為擺脫緊追在後的薛員,並以超過最高速限50公里的速度疾駛,多次蛇行、闖紅燈、逆向行駛,種種危險駕駛行為與薛員的死有因果關係,且肇事後逃離,造成薛員傷重死亡,分別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及肇事逃逸罪,各判處10年與2年半,合併執行12年,可上訴。

▲薛定岳殉職百日,未婚妻表示經常半夜哭醒。(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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