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新娘遭拖出浴室硬上!消防小隊長性侵、還惡意脫產逃賠償

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2015年間,前台中市消防局小隊長李思賢,被控強吻、性侵即將結婚的女消防隊員,當時女方躲到浴室內,甚至還被李男抓著頭髮強行拖出浴室。而事後,女方內褲和大腿內側都驗出李男的DNA,但李男不僅不認罪,更還誣指女隊員與替代役男有染,誇張的是,還惡意脫產逃避民事賠償。一審李男被判10年有期徒刑,二審改判12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刑定讞,並啟動防逃機制。

性侵,強暴,性騷擾,家暴(圖/PIXABAY)

▲李思賢性侵女隊員還惡意脫產逃賠償。(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根據判決指出,2015年10月間,李思賢與女隊員參加聚餐,席間女隊員因不勝酒力,先行返回備勤室休息。沒想到,李男不僅傳Line訊息「強你有什麼條件」等語,更直接潛入備勤室,將女方壓在床上強吻,甚至手指性侵女方下體。之後女隊員奮力掙脫,逃進浴室內並反鎖,但李男竟從浴室門下方縫隙,強拉住女隊員的頭髮,硬將女方拖出浴室外,揉胸、硬扯女隊員的手撫摸他的下體,直到女方大聲呼救才罷手。

但事發之後,李男卻全盤否認犯行,導致女隊員身心受創嚴重,當時已經和男友論及婚嫁,連婚紗都拍好的她,受不了精神摧殘,還曾有過輕生行為。由於女隊員的內褲驗出李男的DNA,備勤室內也有李男的鞋印,因此法院一審依妨害性自主罪,將李男判刑10年,二審法官認為李男態度惡劣,還一度誣指女隊員與隊上的替代役男有染,甚至脫產企圖逃避賠償責任,因此重判12年,褫奪公權6年。最高法院駁回其上訴,全案定讞。

民事部分,女隊員求償2032萬元,因李男涉嫌惡意脫產,名下3筆土地竟無償贈與給姐姐,女隊員在提土地移轉登記無效之訴,結果勝訴,一審判決李男應賠償女隊員40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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