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嫩女友狠甩!大叔怒PO「小內內」給全校:頂多關50天

記者林盈君/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年近40歲的張姓男子,一年多前認識就讀北部大學女生小美(化名),2人隨後交往成情侶,今年4月間,2人感情生變,張男為此情緒不穩,嚇的小美決定將張男LINE帳號封鎖,不料張男因不滿小美封鎖他,竟跑到學校堵人、傳恐嚇訊息,小美雖一度解除封鎖,但之後又再度封鎖,張男認為遭對方狠狠傷害,竟將3張小美穿內褲的私密照,PO到學校官網上「給師生觀賞」,甚至嗆說頂多關50天或罰5萬元,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法將張男判刑7月,得易科罰金2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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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PO前女友私密照遭判刑。(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自由》報導,張男於今年4月間跟小美分手,張男因此精神狀況不穩定,隨後女方便將張男LINE帳號封鎖,而張男不滿被封鎖帳號,陸續跑到學校堵人,還傳送恐嚇訊息,女方雖然一度將封鎖解除,但之後又再度封鎖。張男認為被女方2次傷害,竟將小美穿的內褲的私密照,PO到學校官網上,剛有有學校內教職員發現,要求張男刪除收回,但張男卻回嗆「頂多關50天或罰5萬元」。之後張男雖將私密照刪除,但已被女方截圖存證、報警處理。事後張男辯稱女方知情有這些照片,說法卻遭女方打臉。

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這些照片,可看到被害人的隱私部位,考量張男對客觀事實都承認,且有就醫治療,因此依刑法「用工具偷拍私密照」與「散佈私密照」等罪,將張男合併判處7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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