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綠帽刺殺小王躲藏20年 最後因「待轉」被抓判15年刑

記者陳穎亭/台北報導

一名62歲張姓男子,因懷疑妻子經常徹夜未歸,懷疑與李姓男子有染,在1998年初時就持刀將李楠男刺死,犯案後因害怕伏法,就隱姓埋名、竟四處逃亡,時間長達「20年」之久,但法網恢恢終就被員警遇到,在108年時騎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遭攔查,結果就暴露身份,立即被逮補歸案,法院一審時因殺人罪嫌判處其14年徒刑,但案經上訴後,今(31)日高院二審時,張男辯稱當年是因為看到李男毆打妻子,為保護妻子才會掏出隨身小刀刺向李男,但法官經查證發現並非張男所言,是故意埋伏樓梯,惡意攻擊殺害、罪大惡極,因此改判其15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仍可再上訴。

-高等法院刑事大廈-(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張男為逃避殺人刑責,竟逃亡20年之久。(圖/翻攝畫面)

據《ettoday》報導,1998年間一名張姓男子,懷疑妻不忠出軌、外出偷情,就經常騎著機車想找證據,果不其然在在1月16日晚間,真的被他撞見妻子與一名李姓男子約會,還一同走進三重一間公寓內,氣得衝上前爭論,但沒有直接「戴綠帽」的證據,因此張男只好摸摸鼻子走人,但事後他越想越氣不過,就決定回頭報復,身藏著小刀躲在該公寓樓梯間埋伏,等到李男一出現後,就立刻將其妻子推開,從背後抓住李男肩膀,拿刀往他身上猛刺,造成李男前頸部有18公分長的割傷,還傷及氣管、左側動脈,最後緊急送醫仍不治身亡,張男見狀不妙,就立刻趁隙逃亡到南投的山區,一躲竟就是20年;而妻子也早已在他逃亡期間內因病過世,張男也以為案件追訴期已過,在去年12月4日就騎行機車,經南投縣草屯鎮中興路、大成街口時,未依規定待轉被員警攔下,還謊報身分證字號,最後還是被發現是通緝犯。

法院一審時,張男否認惡意殺人,辯稱自己是為了保護妻子才下手,而且當時只知道李男受傷而已,不知道送院後不治,審酌其妻子果事前的筆錄,因此判處張男14年徒刑,但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調查發現,實情跟張男說的有出入,且根本是故意致人於死之意,他此時才改口說因為擔心被關太久,無法看到家人,才會隱姓逃亡,最後改判其15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