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殺房東棄屍!法官引《與惡》對白勸戒 冷氣工確定逃死

記者游承霖/台北報導

男子陳夆典僅因遭余姓房東多次勸導不要在房間抽菸、催繳房租,竟涉嫌將房東誘拐到偏僻的農地,持螺絲起子刺向房東將其殺害並棄屍,法官審理時,更在判決書內註記知名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台詞,期盼陳嫌能深自檢討;一、二審均依殺人、遺棄屍體罪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一審法官引用知名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台詞。(圖/公視提供)

判決指出,從事安裝風管工作學徒的陳夆典,不滿余姓房東多次勸導他不要在房間內抽菸、不要半夜讓友人來訪,又遭催繳3千多元房租及水電費下,竟起了歹念,2018年3月18日下午,佯稱錢放在公司,約余姓房東到公司拿錢,將對方誘拐至關廟山區產業道路的偏僻果園後,持螺絲起子猛刺余男,隨後見余男死亡後,將他棄屍在草叢中,後續因余男失蹤遲遲未歸,余男女兒報警協尋後,陳男犯行這才曝光。

陳男犯後對於犯行均坦承不諱,在一審準備庭時曾當庭下跪道歉,陳男律師也陳報陳男寫給余男家屬的書信,表示是因個人情緒失控才會犯案,又稱他與余男並無仇恨,並非故意殺害他,當下不知自己在做什麼,希望余男給予重返社會機會。

一審法官在審理後更特別註記,引用知名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台詞「全天下沒有一個爸爸媽媽要花20年去養一個殺人犯」,認為陳男犯下這起滔天大罪,剝奪他人生命,期盼年紀尚輕的他透過審理及將來處遇的過程加以深自檢討,倘有復歸社會的一日,再為對社會有益之事,而彌補余姓房東及原生家庭,乃至於社會所造成的傷害及恐懼。

一、二審審理後均依殺人、遺棄屍體罪判陳男無期徒刑,家屬不服判決上訴最高法院,但最高院法官認為,二審法官判決並無違誤,因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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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夆典殺害棄屍余姓房東,逃死確定。(資料照/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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