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打槍!人夫三度嘿咻少女 妻辯包皮炎無法行房

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彰化縣1名呂姓人夫,兩年前結識15歲少女小婷(化名),兩人三度發生性行為,小婷父親獲悉後氣憤提告;呂男妻子證稱,丈夫曾罹患包皮炎動手術,現在已無法行房,也不可能與小婷嘿咻,台中高分院認為,呂男僅在手術後數日無法嘿咻,遂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4年8 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2018年4月間,呂男透過網路結識小婷,兩人進而成為男女朋友;同年9月間,他開車載小婷到芬園鄉產業道路旁,並在車內與她嘿咻,後來呂男又兩度開車載她到摩鐵嘿咻,直到小婷父親查看手機,赫然發現女兒交男友,經追問後始知女兒還與對方發生性行為,憤而前往警局報案並提告。

▲呂姓人夫與少女嘿咻,卻稱自己包皮炎仍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呂男應訊時供稱,他的確與小婷在交往,並開車載她到汽車旅館及住家附近聊天,但兩人並未發生性行為;呂男進一步提出診斷證明書,並辯稱2018年9月間,他因罹患包皮炎,整個月無法行房,也不可能與小婷發生性行為。

法官勘驗診斷證明書後發現,呂男因包皮過長而發炎,同年9月27日進行雷射手術,從9月28日到10月5日間,一共門診換藥3次;法官指出,呂男手術後數日傷口尚未癒合,因此無法從事性行為,除此之外,呂男在手術前或傷口癒合後,均能從事性行為。

法官認為,呂男為逞一己淫慾,不知自我約束,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造成小婷身心受創,嚴重影響其人格,加上呂男矢口否認犯行,亦未與小婷家人達成和解,遂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4年8 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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