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帶150元嫖妓被痛罵 男活活悶死流鶯二審判無期徒刑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新竹53歲男子莊進財與周姓流鶯約定性交易,卻因付不出700元費用要求賒帳被周女怒罵。不甘受辱,莊男動手狂毆周女,還用枕頭將周女活活悶死。一審新竹地方法院判決莊男無期徒刑,上訴二審,高等法院10日宣判,依殺人罪依舊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莊男沒錢付性交易費,不滿被周女辱罵,毆打並活活悶死周女。(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莊男被控於2019年3月24日傍晚,與在公園內遇見的周女約定好性交易,2人隨即到周女住處飲酒、性交,但玩事後,莊男表示身上僅有150元,不夠支付一共700元的費用,希望周女能讓他賒帳,結果周女氣到狂飆三字經,又罵「真不知你家人怎麼教你的」等語,引爆莊男不滿。

莊男先是動手朝周女的頭部、臉部、胸口重擊多拳,見周女躺在床上哀號,又拿起枕頭直接壓住周女的口鼻,直到周女停止掙扎才罷手,但周女已經沒了氣息。發現闖了大禍,莊男立即逃逸。

事發後,因有鄰居多日未見周女,但周女的房間燈沒關,敲門又沒回應,因此連絡房東找來鎖匠開門,這才發現周女的遺體。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在新竹城隍廟附近將莊男逮捕到案。

一審法官認為,莊男與周女沒有深仇大恨,卻僅因口角就犯殺人,手段殘忍,雖莊男多次請求給予改過自新機會,但考量有多項前科紀錄,素行不良,又於假釋期間犯案殺人,應予嚴懲不宜輕縱,因此判處無期徒刑。

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法官認為,莊男坦承殺人,但強調僅有「間接故意」,希望從輕量刑,好讓他能重返社會努力工作。但莊男確實有殺人「直接故意」又假釋期間犯案,具有特別惡性、對刑罰反應力薄弱等,一審依法加重其刑並無違誤,因此駁回莊男的上訴,維持原判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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