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逃死!陳伯謙改判無期 基層警:限縮偵防技巧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射箭教練陳伯謙,先前在華山特區草堂內,先性侵、殺害高姓女子,再將對方分屍並棄屍,一審法官判陳男死刑,二審卻改判無期徒刑;法官認為,陳伯謙符合自首要件,但警方庭訊時證稱,當時他們對陳伯謙下最後通牒,陳伯謙則說:「回去想想」,未料陳男竟著手打包行李,警方遂將他帶回派出所,並報請檢方緊急拘提;判決一出引發外界譁然,基層警員更痛批,判決理由令人無法接受,等同限縮警方發揮偵防技巧,甚至重新「定義」自首要件。

▲陳伯謙在華山大草原犯下駭人的殺人分屍案件。(圖/資料照)

陳伯謙是否符合自首要件一事,早在一審時便曾辯論過;當時忠孝東路派出所林俊燁庭訊時證稱,警方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並詢問相關證人說法,進而確認高女進入草堂後未再離開,加上陳伯謙交往關係複雜,監視器也拍到陳伯謙機車車號,遂於6月17日約談陳伯謙。

陳伯謙表示,高女是騎著UBike離開,但華山周邊根本沒有UBike,監視器亦未拍到高女身影;林俊燁接著表示,當下他提供陳伯謙2個選擇,離開派出所後無須回來,或是想清楚再回來說,陳伯謙則回:「給我3個小時,讓我回去考慮一下!」

▲高女慘遭陳伯謙姦殺後再分屍。(圖/翻攝自高女臉書)

警方遂讓陳伯謙返回草堂,另一方面派員緊盯,沒想到陳伯謙立刻打包行李,警方才決定上門逮人,陳男因此坦承殺人,如此舉動並非自首,僅能算是自白;但二審法官卻認為,2018年6月17日晚間10時許,警方尚未有確切證據之前,陳伯謙便在律師陪同下自白犯行,儘管警方隨即報請台北地檢署進行緊急拘提,但陳伯謙此舉已符合自首要件。

對此,基層警員則表示,專案小組早將陳伯謙列為嫌犯,才會要求他說明高女去向,警方進一步發揮偵防技巧,要求陳伯謙回去思考下一步,實則讓他自己露出馬腳,陳伯謙二度被帶回派出所後,自知法網難逃才吐實,結果現在卻因此獲得輕判,不但令人無法接受,還一舉推翻以往嚴謹的自首要件,未來警方跟嫌犯鬥智時,手上籌碼勢必又更少,大幅增加嫌犯縱虎歸山的可能。


▲二審法官竟改判陳伯謙無期徒刑。(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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