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無罪引眾怒!他揭…22年前「失能警殺高中生」也無罪

社會中心/陳又瑞報導

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死一案,鄭姓凶嫌被依患有思覺失調症、獲判無罪,結果除了家屬無法接受,各界更是罵聲一片,不過也有聲音認為法官勇敢、敢做出和輿論方向不同的判決。身為警察的「網紅球評」石明謹則揭露,其實過去也有警察精神異常,在公車上殺死1名高中生,最後也是獲判無罪。

▲李承翰不幸遭刺死。(圖/資料照)

石明謹在臉書表示:「最高法院88年台上字第5495號刑事判決,警察精神異常,持刀在公車上砍死一名高中生,並高喊:『你是盜匪,我是警察,我要砍死你』,獲判無罪。」

事實上,該案犯人張憲星自1990年至1997年,曾多次因精神病發作住院治療,依據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鑑定結果,證實張男「是一個妄想型的精神分裂病人」,且病程將近十年,沒想到最後卻在高雄客運班車上,將高一男學生梁順安當場刺死。

判決書指出,當時張男殺死梁男,雖然口中喃喃自語「他是共匪、兇徒,我是警察」,仍能自稱警察,但已經處於精神喪失的狀態,已達「心神喪失」之程度,因此雖然張男殺人事證明確,但最後仍依二審判決維持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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