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阻罷免二連敗確定!罷韓:印證心經「遠離顛倒夢想」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投票將在6月6日舉行,倒數不到一個月,高雄市政府與罷韓團體對抗日趨激烈,不但傳出洽借投開票所、拆看板的爭議,日前韓國瑜也針對「罷韓」行動,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暫時停止執行聲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裁定駁回聲請,韓國瑜不服,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抗告,不過最高行也裁定駁回,全案確定。對此罷韓領導人之一的台灣基進新聞部副主任張博洋表示「韓市長的心經一語成讖,要『心無罣礙,遠離顛倒夢想,方得涅槃』」,呼籲韓國瑜認真面對罷免。

▲台灣基進新聞部副主任張博洋。(圖/翻攝畫面)

張博洋指出,這次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韓國瑜日前用「心經」來回應罷免答辯書,可以說是一語成讖。連最高行政法院都認為市長應該要「心無罣礙,遠離顛倒夢想,方得涅槃」。張博洋呼籲韓國瑜面對現實,不要再用夫人幫、國民黨打手葉慶元,來對罷免團體做無謂的控訴,直球對決6月6日投票的結果。

▲高雄市長韓國瑜面臨罷免危機。(圖/翻攝畫面)

對於韓國瑜阻止罷免二連敗,高市新聞局長鄭照新表示,現階段市政優先,防疫第一,紓困到位,從寬速簡,仍然是市府專注的重點,至於政治爭議的法律結果,遺憾但尊重。

▲高市新聞局長鄭照新認為:市政優先,防疫第一。(圖/翻攝畫面)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聲請停止執行的對象若非行政處分,即與行政訴訟法第116條規定不符。行政機關於作成終局實體決定前,在行政程序進行中所為的各種程序行為、決定,因欠缺完全、終局的規制效力,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不得對該程序行為或決定,獨立進行行政爭訟,應與行政機關作成的終局決定,一併聲明不服,以避免行政程序遭延誤,或發生不能調和之歧異。

中選會函告「罷韓」方於文到次日起10日內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並於60日內徵求連署,未依規定領取,則視為放棄提議等語,僅是依循選罷法規定,發函告知參加人得開始下一階段徵求連署,及對於未遵守相關法定期間的法律效果。屬於中選會在受理罷免案行政程序進行中的程序行為,因此不得獨立為行政爭訟及聲請停止執行之對象。韓國瑜聲請停止執行,即與行政訴訟法第116條第3項規定之要件不合。

另發起「罷韓」方,於徵求連署期間內,依規定提出連署人名冊,經高雄市選舉委員會查對連署人數符合規定,將查對結果函報中選會,業經中選會於2020年4月17日,以中選務字第1093150190號公告,宣告罷免案成立在案。

則韓國瑜如認為中選會就該罷免案續行罷免程序,將致他的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有損害,而請求暫時權利保護,則應對該公告聲請裁定停止執行,並無適用假處分程序之餘地,韓國瑜聲請為「禁止相對人對於系爭罷免案續行罷免程序」之假處分,即無從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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