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女同志參加聚餐…被同事帶走性侵 警一查竟不肯立案

大陸中心/朱祖儀報導

太過分!大陸深圳一名22歲曾姓女子剛到職7天,15日去參加迎新聚會時,結果被不懷好意的21歲鄒姓男同事帶走性侵。之後曾女女友小花到場,急忙將曾女帶走,但沒想到她們事後報警時,警方卻遲遲不肯立案,且沒有讓曾女去醫院驗傷,也沒有拘留鄒男,還以「自願發生關係」結束此事。直到昨(19)日深圳警方才發出通報,並稱鄒男已被刑事拘留。

▲曾女去參加聚會。(圖/翻攝自微博)

小花在微博上爆料,曾女15日去參加公司聚會,但晚上她打電話給對方,女友卻都沒有接電話,因此她只好透過企業網站和老闆聯繫,從而得知曾女在聚會上醉倒,被鄒男帶到一名朋友的家中。但她之後查了一下對方位置,卻發現鄒男把曾女帶去開房間,急忙趕到現場,驚見女友癱坐在地。

鄒男見狀急忙辯解,稱自己和曾女是情侶關係,是在兩情相悅的狀況下發生性行為的,鄒男甚至還說,原本已經帶曾女到住家樓下,但對方在車上親吻了她,才會在對方去酒店。小花表示,「他並不知道我們是同性戀,我們是女朋友關係,所以撒謊他們在談戀愛」,因此當下聽到鄒男撒謊,忍不住毆打了對方。

▲案發現場一片凌亂,曾女癱坐在地上。(圖/翻攝自微博)

事後小花也打電話報警,但沒想到警方以小花態度不好為由將其拘留,和解結束後才將其釋放。但對於鄒男性侵曾女一事,警方卻沒有讓曾女到醫院做檢查,也沒有將此事立案,鄒男也不必被拘留,警方甚至說「同性戀合法了,你再找法律保護」。之後小花在16日下午至17日中午,打了13通電話到警局詢問立案進度,但警方都沒有給出具體回應,直到17日下午4時,才說此案已以「自願發生關係」結案。

等到小花文章曝光,在網路上掀起軒然大波,此案發展才有所改變,深圳警方於19日發出通報,稱鄒男帶著處於醉酒狀態的受害女到旅館開房,並發生性行為,目前鄒男已經被刑事拘留。但網友對於警方消極的辦案態度仍相當不滿,紛紛留言表示「應該全員脫警服」、「這跟同性戀有什麼關係?重點不是那男的性侵嗎」、「人民保母就是這樣照顧人民的嗎」、「這警察說的什麼鬼話」。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加入 @setn 好友

【94要客訴】阿苗:徐巧芯全身精品!高虹安持大量人民幣2024.04.18
大數據推薦
【SETN12小時新聞現場 #直播中LIVE】每周一至周五早上10:00至晚間22:00
熱銷商品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