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飛車行搶 連號新鈔成鐵證

彰化縣曾姓男子24日上午騎乘懸掛失竊車牌機車在雲林縣西螺鎮犯案,且案發地點距離警分局僅百公尺,警方在4小時內破案,經比對被搶的鈔票為連續號碼,成為犯罪鐵證。

▲曾姓男子24日上午騎乘懸掛失竊車牌的機車在雲林縣西螺鎮犯案,警方成立專案小組迅速破案,並在曾男身上起出連號的新鈔,成為犯罪的鐵證。(圖/中央社)

雲林縣西螺警分局副分局長黃仁男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長期失業的曾姓男子(40歲)先偷車牌再從彰化跑到西螺犯案,鎖定上街買菜的婦女下手。

曾姓男子24日上午先在福興路上偷走一名婦女放在機車菜籃內的皮包,得手新台幣4000元,沿途再找尋下個目標,見另名被害婦人手上拎包包走出店外,便下手行搶。

2名婦人先後到西螺警分局報案,其中一人明確告知機車車牌,警方成立專案小組,在案發後4小時破案。

黃仁男指出,曾姓男子矢口否認涉案,但警方從他身上起出的贓款,比對被害婦人提供其他未被搶的新鈔,確認是連續號碼,讓曾男百口莫辯,全案依搶奪罪和竊盜罪移送法辦。

西螺警分局呼籲民眾帶包包上街應斜背、朝向車道反側,以防遭搶。

▲曾姓男子24日上午騎乘懸掛失竊車牌機車在雲林縣西螺鎮犯案,西螺分局副分局長黃仁男(圖)26日說明,呼籲民眾帶包包上街應斜背、朝車道反側,以防遭搶。(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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