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也算肇逃?騎士擦撞路邊車 「一錯誤」慘挨罰又扣照

記者張雅筑/台中報導

沒事變有事?日前台中南區一名黃男在自家聽到碰撞聲,他好奇出門查看,看到一名騎士靠著自己的愛車,他連忙詢問「怎麼了?」對方揮揮手表示「沒事」,接著騎車離開。黃男直覺不對勁,立刻檢查自己的愛車,赫然發現車身有一道長長的撞痕,氣得報警,痛斥騎士態度太不負責任。中市警第三分局交通分隊獲報後,隨即調閱監視器釐清,最後找到羅姓騎士,下場不僅遭開罰,還因肇逃被扣照。

▼▲羅姓騎士擦撞停放在路邊的轎車。(圖/翻攝畫面)

上個月27日下午,黃姓男子氣呼呼跑到中市警第三分局交通分隊報案,他表示,自己將愛車停放在家門外,也就是南區仁和路上,聽到碰撞聲出門查看,發現有一機車騎士靠在他的愛車旁,他問騎士狀況,對方舉手一揮稱「沒事、沒事」,接著就離開。黃男說,自己根本來不及反應,但總覺得哪裡怪怪的,所以連忙檢查自己的愛車,果然發現一道長長的擦痕,直呼騎士肇事還稱沒事跑走,這樣的行為真的很過分,希望警方可以找到騎士,協助他求償。

▼▲車主黃男聽到碰撞聲出門查看,羅男揮手稱「沒事」,接著騎車離開。(圖/翻攝畫面)

警方獲報後馬上調閱周邊監視器,循線找到41歲的羅姓駕駛,並通知他到案說明。接到警方來電,羅男否認自己肇事,也遲遲沒到案說明,最後警方親自登門拜訪,面對詢問,羅男仍堅稱沒有撞黃男的車,直到警方出示監視器畫面才改口,坦承自己當日騎車確實有不小心擦撞到路旁車輛,但強調有查看狀況,覺得沒什麼損傷才回答黃男「沒事」,加上不知黃男就是車主所以才離開。

不過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羅男當日擦撞到黃男的車後險些倒地,過程中並未看過那台車一眼,黃男出來後他直接表示「沒事」,接著騎車離開,面對警方找上門也先稱沒有肇事,直到看到監視器畫面才願意面對。對此,警方也忍不住痛斥不負責任、讓人無法接受。該案經警方勘驗雙方車損後,依規對羅男肇事逃逸的違規行為開罰扣照,警方強調,「肇事雖無人受傷,羅姓駕駛仍不得離開現場,該逃逸之行為將會依規定舉發。」

▼▲羅男肇事逃逸,最後下場遭開罰扣照。(圖/翻攝畫面)

三分局交通分隊長蔡興邦表示,羅男擦撞車輛後未依規定處置,此舉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蔡興邦強調,遇到事故,若沒有人受傷,自覺無車損或車主不在場,也是應依規定報案或是等待車主來、留下聯絡方式等,這樣才能確保雙方權益,否則逕自離開,除了挨罰還會被扣照,真的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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