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大生遊行持攻擊武器 法官讚:有抱負、有理想青年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一位女大學生在去年9月21日參加遊行示威活動,因為手持攻擊性武器而遭到逮捕。香港屯門法院27日宣判,這位23歲的張姓女大生被判監禁3個月。而法官在法庭上稱讚女大生是「有抱負、有理想的年輕人」,引發中國媒體的不滿。

▲香港張姓女大生被判刑監禁3個月。(圖/翻攝自推特)

張姓女大生在去年921當天,在屯門兆麟政府綜合大樓外參與遊行抗議活動。這項活動是經過申請核准的,只是後來遊行變調,遊行人群偏離原定路線,並設置路障占據馬路,並有人投擲汽油彈,香港警方出動到場驅離。

大約200人包圍政府綜合大樓並持有攻擊性武器,警方逮捕多人,包括張姓女大生。張姓女大生身上有涉案膠棒。

張姓女大生在審訊期間認罪,聲稱涉案膠棒本不屬於她,是有人交到她手上,在她「接棒」不久後就被逮捕。

法官在宣判時稱:「被告張XX是年輕有為、有抱負有理想的青年。至於涉案物品性質只是一條膠棒,被告只是持有該物品,並沒有用做武器去襲擊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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