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殺人?不認下令驅離太陽花…江宜樺怒:非入我於罪不可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太陽花殺人未遂案在昨(3)日全天審理後辯結,並將於9月15日宣判,時任行政院長的江宜樺,昨晚也在臉書寫四千多字文來痛陳他的心路歷程。江宜樺表示「台北市警察局在多次試圖勸離佔領群衆無效後,決定依法執行驅離群衆的任務。我在接獲警政署王卓鈞署長口頭報告後,對警方依法驅離群衆、阻卻違法的決定表示支持,並提醒執法過程中要遵守警察處理非法聚衆活動的相關規定。對於現場的警力調度及驅離工作,則由警政署及台北市警察局判斷處理。」堅決不認自訴律師全對他提告「殺人未遂」的罪名。

▲前行政院長江宜樺(資料圖)

江宜樺表示,當時他擔任行政院長,對太陽花群衆「佔領立法院的非法行爲十分痛心」,因爲社會大衆對任何公共政策可以有不同意見,但絕不應該以佔領國會的方式來要脅民意代表接受自己的主張。「我除了呼籲抗議群衆儘快離開立法院議場,讓國會恢復正常運作,也公開表示政府願意與抗爭群衆以理性方式溝通,說明行政院推動《服貿協議》的理由。」

江宜樺認為,六年前,攻佔行政院的群衆在被警察驅離之後,對我提出「殺人未遂」的司法訴訟。「雖然地方法院兩度裁定『罪證不足,自訴駁回』,但他們不斷上訴,非入我於罪不可。」他提到當天晚上,台北市警察局多次勸離群衆無效,決定依法執行驅離任務。「我在接獲警政署王卓鈞署長口頭報告後,對警方依法驅離群衆、阻卻違法的決定表示支持,並提醒執法過程中要遵守警察處理非法聚衆活動的相關規定。」他指出,對於現場的警力調度及驅離工作,則由警政署及台北市警察局判斷處理。「至於是否驅離、何時驅離、及如何驅離,則由警方依法判斷決定,行政院都予以尊重並全力支持。」

江宜樺還說,「事實上,我身爲行政院長,在3月23日晚上,心中所想的只有如何捍衛全國最高行政機關,如何守住憲政法治的底線,以及如何避免中央政府陷於癱瘓,以保障全國善良百姓的福祉,並安定社會人心。」他並強調,自訴人所提「殺人未遂」之指控,「實爲扭曲事實、毫無根據的惡意污衊與濫告。我身爲行政院長,支持警方依法驅離佔領群衆,完全是基於『捍衛憲政機關、維護社會秩序』應有之立場,既沒有『殺人』的意圖,更沒有『殺人』的行爲,何來自訴人指控『殺人未遂』的罪行?」

江宜樺也喊冤,認為自訴人「彷彿只要證明行政院長曾對警方直接下達驅離命令,就等於下令殺人;只要表達希望星期一行政院能夠正常上班,就有所謂『殺人的不確定故意』。這種荒謬的邏輯,只有在徹底顛倒黑白、任意羅織的情況下,才能說得出口。」

▼前行政院長江宜樺臉書寫四千多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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