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兒子國中女友!色老爸誘仙人跳…她想賺3萬慘被硬啪

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桃園市一名49歲洪姓男子,見就讀國中的兒子帶14歲女友「小芬」(化名)返家,色慾薰心的他竟慫恿小芬搞仙人跳,事後再給小芬3萬元酬勞,小芬為了賺錢答應洪男,沒想到才一入住摩鐵,就遭到洪男硬上得逞,小芬事後在家人陪同下驗傷提告。桃園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洪男3年8個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高院認為一審判決適當,今判決上訴駁回。

▲洪男性侵兒子女友,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8個月有期徒刑。(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49歲洪姓男子,2015年11月20日上午11時許,向兒子就讀國中的14歲女友小芬提議,要她和另一名成年男子發生性行為,再以性侵為由,向男子討遮羞費,事後再給小芬3萬元酬勞。

小芬為了賺錢答應洪男,當天晚上7時許,洪男騎乘機車載著小芬前往赴約,沒想到才進入摩鐵,洪男直接將小芬強壓至床上,不顧小芬意願,性侵小芬得逞,小芬事後不甘受辱,在家人陪同下驗傷報案。

桃園地院審理時,洪男坦承犯行,法官審酌洪男國小肄業、無業和家庭經濟狀況,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8個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高院認為一審判決適當,今判決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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