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教育處長、體育會理事長疑涉採購弊案 今遭檢聲押

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長李裕仁、體育會理事長汪錦德等人,因涉入採購弊案,昨(10)晚間被檢方約談後,花蓮地檢署認為,2人的行為疑似觸犯洩密、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且有串供之虞,今早向花蓮地院聲押,目前花蓮地院準備開羈押庭。

據《自由時報》報導,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轄下的鯉魚潭水上訓練基地等公共工程採購案遭到檢舉,經過長期蒐證後,檢方於昨日上午7時指揮高雄市調查處、調查局東部機動工作站等,持花蓮地院核發的搜索票,到花蓮教育處、體育會及李、汪等人的住所等7處進行搜查,並約談李、汪等相關人員及廠商在內的10人。

▲檢方今日上午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李裕仁與汪錦德,圖為花蓮地檢署。(圖/翻攝自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粉絲專區臉書)

今日花蓮地檢署檢察官兼發言人說明,經過連夜偵訊後,檢查官認為本案疑似涉及洩密與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且李、汪2人嫌疑重大,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今早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體育會張姓秘書長、邱姓廠商分別以10萬、5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人與證人均被請回。

據了解,花蓮縣府將花費5000多萬,在鯉魚潭興建水上運動訓練基地,採一棟一層樓的建築,裡面將設有專業划槳池、大型艇庫、電動啟航器設備、多功能重量訓練室、選手休息室及運動傷害防護室等。這項工程的動土儀式,於5月24日在鯉魚潭潭北廣場舉行,由花蓮縣府教育處及花蓮體中共同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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