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怎算?韓國瑜6月「上班11天」 罷免後返還19天薪

記者許信欽、郭翊軒/高雄報導

高雄市長韓國瑜今(11)日是最後上班日,連帶他的一級主管們,也就是28個局處首長,也都要同進退。但他們的薪水怎麼算?大家也很好奇,因為公務人員都是每個月1日發薪,但他們等於這個月只上班11天,以局長月薪13多萬元為例,大約要現金繳回薪水約8萬多元,繳回才完成離職手續。

▲韓國瑜帶領市府一級主管鞠躬致意。

高雄市市長韓國瑜(2020.06.06):「一鞠躬,謝謝。」

6月6日罷免案通過,高雄市市長韓國瑜帶領市府一級主管鞠躬致意,現在他們的薪水也要跟著返還。

記者許信欽:「高雄市市長韓國瑜,上班日最後一天(6/11),連帶所有一級主管,都必須要跟著他同進退。」

▲公務人員發薪日是每個月的1日。

就因為公務人員是每個月「1號發薪」,現在沒做滿一個月,市長韓國瑜和政務官的錢當然要返還國庫。

高雄市財政局主秘李律瑩:「這一次的話是因為比較特殊,就是說因為是市長就是離開,有一些機要人員,如果說是這樣同進退的,譬如是同進退的部分,都是同樣處理,只是說這一次人數…真的,而且位階都比較高。」

▲韓市府局長須繳回後面19天的薪水。

真的是首例,也讓市府公務員開了眼界,以市府「局長」為例,都是13職等,本俸加上主管加給和專業加給,大約13萬多元。6月12日解職,等於只能拿11天薪水,換算成日薪後,要繳回後面19天的8萬多元。

高雄市財政局主秘李律瑩:「人事那邊,譬如說這一次市長是12號、就是解職,解職的話,我們就會把薪水算到11號,然後會用現金收回的方式繳回。」

高雄市民政局局長曹恒榮:「可能教育局書會比較多吧!我們可能沒有時間看書,所以書比較少。」

▲28個局處首長的薪水全都要按比例繳回。

收拾辦公室,局處首長打包回家,但事實上也有分別。除了中央一條鞭,包括人事處、政風處、主計處、警察局,4個不會動之外,其他28個局處首長薪水全部都要按比例繳回,才算走完離職程序,真正跟高雄說掰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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