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爸媽不能不知part2!產科醫師談「高危險妊娠」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有一高齡且高危險妊娠產婦在民代陪同下,控訴醫師產檢時疏忽,導致孩子胎死腹中。到底什麼是「高危險妊娠」?

許世賓婦產科診所》指出,「高危險妊娠」泛指非正常的懷孕,在懷孕過程中對於母親及胎兒有潛在的危險。導致高危險妊娠發生的危險因子很多,如過去的疾病史、營養狀況、精神狀況、藥物使用狀況等

高危險妊娠孕婦雖然可能會有一些不適的症狀、身體的問題,或是在生產過程中有一些小困難,但根據《馬偕醫院衛教網站》,大部分的媽媽在醫師及本身細心的照顧下,通常都能恢復得很好,母子一起平安、健康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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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E&e Photography

然而,在高危險妊娠中,母親或胎兒可能出現併發症,但若能及早找出影響此次懷孕的危險因素,加以治療,就能改善。目前所知會影響懷孕的危險因素,包括:

母親方面
1.貧血、紫斑症等血液疾病
2.心臟疾患
3.腎臟病
4.糖尿病
5.甲狀腺機能亢進
6.肝病
7.氣喘
8.癲癇
9.高血壓
10.染性疾病(如梅毒、德國麻疹)
11.腦血管疾病
12.全身性紅斑狼瘡
13.高齡產婦(35歲以上)及青少女懷孕(20歲以下)

懷孕合併症
1.子癇前症、子癇症
2.子宮內生長遲滯
3.羊水過多、過少
4.早產
5.早期破水
6.過熟、過期妊娠
7.產程障礙、停頓
8.多胞胎妊娠
9.前置胎盤及胎盤早期剝離
10.胎兒急性窘迫
11.巨嬰(以上摘自《
馬偕醫院衛教網站》)

有些症狀可在懷孕前或初期診斷出來,並加以治療,以減少母體與胎兒的危險,如糖尿病、高齡產婦等,但有些症狀,如子癇前症、產程障礙、胎兒急性窘迫等,通常只能隨著懷孕產程的進展而診斷出來。對於產婦而言,了解自己的身體與規律的產檢是非常重要的,若有上述影響懷孕之危險因素更要小心,不能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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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婦產科謝貫仁主任受訪時表示,其實有很多孕婦,在懷孕前,本身就有一些身體上的疾病,例如心臟病、糖尿病、氣喘或是腎臟方面的問題,這樣的女性,在懷孕之前,建議先與該疾病的醫師討論,再與請產科醫師做第二層的評估,若是真的不適合懷孕,就不要勉強,否則對媽媽或是胎兒本身,都可能造成負擔。

另外,有一些準媽媽,則是因為懷孕後才出現某些症狀,像是娠症高血壓等,以及懷有雙胞胎的準媽媽也是屬於高危險妊娠。一般產婦是4週產檢一次,謝貫仁醫師建議此類型的孕婦,除了定期產檢外,產科醫師也會視產婦症狀需要,增加到2週一次產檢,若有用藥需求,也要絕對配合。

準媽媽們辛苦了,特別是高危險妊娠族群,醫師叮嚀務必要以謹慎的態度、加以定期檢查,才能確保生產之順利與安全唷!(整理:實習編輯周欣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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