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管到全世界 李正皓分析曝:有人在衝康習近平!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政府6日深夜公佈「港版國安法」實施細則,今(7)日起正式生效,除了羅列秘密警察七大極權外,甚至要求外國及台灣政治組織或代理人,針對涉港活動內容提供資訊,不從者將面臨刑事責任與罰款,此一要求遭外接批評是「管很寬」。對此,名嘴李正皓嘲諷地分析說,他合理懷疑,中國共產黨內部有人在「衝康」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

▲名嘴李正皓(圖/記者林恩如攝影)

香港政府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43條實施細則」,第5點為,「可向外國及台灣政治性組織及其代理人要求就涉港活動提供資料」,警務處處長可基於防止及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所需要,在保安局局長批准下,向某外國政治性組織、台灣政治性組織或外國代理人、台灣代理人等送達書面通知,規定該組識或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內,按指定方式向警務處處長提交指明資料(包括在香港的活動及個人資料、資產、收入、收入來源及開支)。

若未按要求向警方提供資料,除非可證明已經盡力或有非可能控制的原因,否則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港幣10萬(約38萬台幣)及監禁6個月;此外,若涉及提供虛假、不正確或不完整的資料,則可被判罰款港幣10萬及監禁2年。

「我合理懷疑共產黨內部有人在『衝康』習近平」,李正皓表示,這部《香港國安法》修訂成今天如此荒唐可笑,共產黨內部一定有人在「衝康」習近平、讓他成為千古第一糗,只是習近平自今尚不自知。

李正皓說,港版國安法38條把全世界都納入管轄範圍已經很可笑,「最新的施行細則將竟將全世界的組織或個人都列入裁罰範圍,而且具體刑期罰則都出來,簡直是人類史上最荒唐、可笑的一部法律」。

李正皓舉例說,香港警務處有權發書面通知給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規定蔡英文要在期限內將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的相關在台活動資料,按指定方式向警務處處長提交,「若蔡英文不提供資料,則判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六個月;而若提供虛假、不正確或不完整的資料,則可被判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

李正皓直言,上述案例射程範圍甚至擴張到全球,連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J. Trump)、德國總統梅克爾(Angela Merkel)、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等人亦同,只要有人不遵守,通通罰款加上監禁,他不禁反問,「這部法律有可行性嗎?」

李正皓嘲諷地說,「五百年、一千年後,全世界的法學家、歷史學家、政治學家,沒人會忘記中國曾經出了一個把阿Q精神發揮到極致的皇帝叫習近平,曾經立了一部法律妄想把全世界都納入管轄」、「我已經可以預言,這部《香港國安法》會在人類歷史上成為一個大笑話,習近平一輩子心心念念的歷史留名透過這部《香港國安法》已經達成,只是留的是笑名」。

▲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圖/翻攝自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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