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男酒駕自撞翻車!見警拒捕「超盧」 見辣椒水才就範

記者呂彥、張綺云/花蓮報導

花蓮一名47歲李姓男子昨(31)日下午6點多喝得醉醺醺,開車經過花蓮大同街口時,失控撞上路旁車輛當場翻覆,警方到場後要將男子帶回警局,但他「超盧」,一直抵抗不配合,最後員警大聲喝斥要噴辣椒水,他才乖乖上車。

▲男子酒駕遇警躺地拒捕。

酒駕男子:「兩罐啤酒。」

員警:「兩罐啤酒哦,是兩箱還是兩罐,怎麼會醉成這樣?」

酒駕男子:「沒有啦,我沒醉。」

員警:「沒有醉哦,要不要叫救護車?」

酒駕男子:「不用不用。」

▲男子酒駕翻車路中央。

紅衣男坐在路邊和員警大小聲,一旁的黑色轎車不知被他怎麼開的,已經側翻在馬路上。

消防員拿著破壞器材把車窗打破要拿鑰匙,但鑰匙卡住怎麼都拔不出來,男子卻很不安分的開始攪局。

員警:「好啦,配合一下。」

酒駕男子:「大哥!」

員警:「我們都是配合規定,上銬後面。」

酒駕男子:「大哥!我被抓幾次都是上銬前面,你要給我上銬後面。」

員警:「現在規定都是上銬後面(好啦,配合一下)。」

酒駕男子:「我沒醉哦!」

▲員警警告將動用辣椒水,男子才進入警車。

好幾名員警上前合力將男子壓上警車,但過程中男子還是不斷反抗,直到員警說要噴辣椒水,他才乖乖縮回警車。

員警:「腳進去,拿起來,拿起來啦!」

酒駕男子:「手把我放鬆一點,可以嗎?」

31日下午6點多,47歲的李姓男子開車行經花蓮大同街口準備右轉時,失控撞上停放路邊的車輛,因為撞疑力道過大,整台車都翻了。

被撞白車車主:「我停在後面,被他撞到前面去,停很進去,有夠旁邊的。」

花蓮分局交通組長許銘浚:「駕駛手部輕微擦傷未就醫,但有飲酒情事,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男子酒測值高達1.2,這樣根本無法開車,沒想到強行上路還自翻,還好沒有波及其他用路人。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三立新聞台 加入 @setn 好友

【SETN12小時新聞現場 #直播中LIVE】每周一至周五早上10:00至晚間22:00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