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挽回戀情不成失控強載摩鐵硬上 妙齡女身心崩潰提告

記者游承霖/台中報導

彰化一名林姓男子,前年11月間與19歲女友君君(化名)協議分手後,欲挽回感情,於是駕車到君君住處,將她載往台中都會公園,隨後趁君君睡著時,將她載往摩鐵內性侵得逞,台中地院法官審理時,考量林男坦承犯行,案發時年僅19歲,年紀尚輕,思慮未周,且已與君君調解成立,因此依強制罪判他拘役40日,強制性交罪嫌判刑1年8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判決指出,林男與君君原為情侶關係,前年11月初,協議分手後,仍保持聯絡,後來林男在11月23日晚間,以通訊軟體聯絡君君相約外出見面訪友,並在隔天凌晨0時許,將對方載往台中都會公園,並向君君吐露欲挽回感情,但君君見林男情緒十分激動,因此不敢正面回應。

林男事後稱要前往台中太平區訪友,並趁著服用感冒藥,藥效發作睡著之際,趁機將君君載往摩鐵內,並無視君君抗拒,強行性侵得逞,事後再將君君載回住處,並傳訊向君君道歉,但君君不滿遭到性侵,經告訴友人後,在友人陪同下,向林男提告。

台中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林男不思尊重君君,竟為挽回感情,一時情慾失控,造成君君身心受創,足見他道德觀念薄弱,欠缺尊重他人性自主決定自由的態度,所為應予非難,但考量他犯案當時年僅19歲,思慮未周,並無前科紀錄,犯後坦承犯行,並以與君君調解成立,因此依強制罪判他拘役40日,強制性交罪嫌判刑1年8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林男性侵君君得逞。(示意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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