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美學納都市設計審議 苗栗縣推公共藝術街道

苗栗縣政府今年起將生活美學概念納入都市設計審議機制,規範一定面積以上大型基地開發案,需設計互動式或可及性高的公共藝術街道,與建商共同推動城市美學綠廊。

▲苗縣府結合民間推動城市美學苗栗縣政府今年起透過都市設計審議機制,要求面積達3000平方公尺以上大基地開發案件,設計互動式或可及性高的公共藝術及生活化趣味的街道家具。縣長徐耀昌(前左3)19日視察建案,感謝建商與縣府攜手推動城市美學綠廊。(圖/苗栗縣政府提供)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今天表示,為型塑有趣的沿街步道親子空間,109年度起透過都市設計審議機制,要求面積達3000平方公尺以上大基地開發案件,設計互動式或可及性高的公共藝術及生活化趣味的街道家具,提交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查,並於建築開發完成時,一併完成。

截至目前,縣府已審核通過「上德滙」以及「昕見築」2件位於竹南頭份中央自辦市地重劃區內案件,兩案均位處苗北地區、竹南及頭份交界的新都心,分別興建24層、23層建築,是苗栗縣內少見高層數大樓;建商將原本隱藏在大樓的中庭景觀,延伸到人行道,分別設計「流線音符」、「律動樂章」、「核桃樹屋與蘆葦燈」、「兒童拉拉椅」等生態、音樂主題街道家具,營造全新街道景觀,預計112年隨住宅社區開發完成完而工啟用。

縣府工商發展處長黃智群指出,除要求大基地開發案設計街道家具外,為了避免大規模開發、高密度發展引入大量人口對周邊環境產生負面影響,針對縣內150戶以上的大規模建案、容積移轉超出容積上限,以及容積獎勵總和達基準容積上限50%等案件,同時要求提供室內空間作公益設施,可規劃為親子館或托嬰中心等社會福利設施,政府民間共同營造宜居、幸福城市。

苗栗縣長徐耀昌今天前往2建案基地視察,頒發感謝狀給亞昕國際、上德建設2家公司,感謝建商響應縣府推動施政,攜手建構美學生活步道及親子友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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