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母砍頭竟判無罪 葉毓蘭:至少要有精神病監,治驚世孽子

記者林恩如/台北報導

有吸毒前科的梁姓男子在住處持菜刀、開山刀追砍母親,並將母親頭顱砍下從12樓拋下,二審今(20)日認定他吸毒誘發急性精神病症,案發時處於脫離現實,喪失辨識能力,改判無罪,責付桃園巿衛生局。消息一出引發各界抨擊聲浪不斷,國民黨立委葉毓蘭表示,法律當前只能判個案免刑,修法又緩不濟急,籲法務部、衛福部加把勁,至少要有精神病監,收容、治療這個「驚世孽子」。

▲針對梁男弒母案二審判決無罪一事,葉毓蘭認為,至少要有精神病監安置個案。

有吸毒前科的梁男,2018年10月18日晚間7時許,在住處持菜刀、開山刀追砍母親,並將母親頭顱從12樓拋下。一審法院認定他因吸毒致精神障礙影響,致辨識違法行為能力減低,判無期徒刑;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受理,認定他吸毒誘發急性精神病症,案發時處於脫離現實,喪失辨識能力,改判無罪,責付桃園巿衛生局。

葉毓蘭在臉書撰文指出,她於5月初時,就有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第316條,「有鑑於精神異常或心神喪失之人犯罪案件頻傳,惟現行羈押制度對於前揭精神異常或心神喪失之人於程序上於有疏漏,為避免危害公共秩序與保護民眾安全,於刑事訴訟法修訂經醫療單位評估後有強制就醫之必要,法院得裁定強制就醫。」

同時,她也提案修正《刑法》第87條,「主張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具有其不確定性,其改善與治療具專業性,故成效更應以實際處遇情形判斷之,不宜交由法院事先預判,故改以司法精神病院對受監護者專業鑑定後,方得提出免除處分之執行。」

「這樣的瘋狂絕對不是裝的!」葉毓蘭強調,法律只能判個案免罰(刑),修法又緩不濟急,法務部、衛福部能不能加把勁?至少要有精神病監(司法精神病院),「要讓這個驚世孽子有地方可以收容、治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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