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心!色里長扯失婚女內衣猥褻!約戰賓館問:沒那個不行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色里長!高雄前鎮一名已卸職的趙姓里長伯,遭女性里民指控性騷擾,被害女里民2年前剛離婚,急著找房子找上里長伯幫忙,希望能找到便宜租屋,沒想到里長伯竟然在車上猥褻女里民,甚至把內衣往下扯,讓女里民的胸部外露,事後女里民再度邀約里長伯外出,這次有備而來,錄下里長伯猥褻她的過程,帶著證據報警處理。法官審結,依強制猥褻罪判處1年6月,另一性騷擾罪處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高雄一名卸職里長遭女里民指控對她性騷擾。(示意圖/與案情無關)

根據《ettoday》報導,女里民以及里長伯在醫院巧遇,里長伯假借有事要討論,邀約女里民到車上聊天,上車後里長伯竟對著女里民伸出狼爪,掀開女里民上衣,把內衣往下扯,持續猥褻捏胸,還隔著內褲撫摸女里民下體,強吻臉頰,過程中完全不理會被害女里民的反抗,最後在她苦苦哀求下,里長才放過她。

不甘受辱的女里民,為了揭發里長伯的真面目,2天後又把里長約出來,兩個人再到車上,里長伯又伸出鹹豬手,開始亂摸,但這次女里民有備而來,被侵犯的當時,拿出手機錄影蒐證,最後又苦苦哀求里長伯放她下車,脫困後,帶著證據到派出所報案。

案件到了法院審理,里長伯完全否認犯行,辯稱只有嘴砲吃女里民豆腐,並沒有惡意。法官勘驗女里民錄下的蒐證畫面,發現里長伯回應騷擾行為時,還講出輕浮言語「歹勢啦」、「你不要想那麼多」、「幾歲了?你沒那個也不行」。因此,認定犯行屬實,審結依強制猥褻及性騷擾2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6月及5月,其中性騷擾部分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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