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琪自怨:我連人都不配做 被控詐1億!法官裁定繼續羈押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騙扁小子」黃琪因假冒名人,詐騙口罩、病房、貴婦存款等,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詐欺取財等罪提起公訴。台北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經3個小時訊問後,認為黃琪有高度逃亡之虞,且願意提出的100、200萬保證金與不法所得比例過於懸殊,但沒有串供、滅證之虞,裁定繼續羈押,但不禁見。

▲黃琪向法官表示,自己連做人都不配,願意接受最嚴厲的具保條件,懇請不要羈押他,但還是失敗。(資料照/翻攝畫面)

庭訊時,黃琪幾乎所有問題都自己回答,說話語調纖細、和緩、清晰且相當有條理,也懂得法律用語,蒞庭的2名律師幾乎被他晾在一旁,完全與先前他案出庭時,失智無法言語的模樣,判若兩人。

對於檢察官的控訴,他幾乎全盤否認,雖然部分犯罪事實不爭執,但強調沒有得利,且檢察官起訴他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他反問,用自己的電子郵件地址發電郵,只是內文用了化名,哪裡違法。

至於被控假冒香港富商李嘉誠秘書身分,向口罩大廠中衛詐騙多達1萬片口罩,黃琪強調,他有向中衛告知,可在政府徵收期過後再交付口罩,且也不斷徵詢中衛付款方式,沒有任何不法意圖,會要把口罩送給台大醫院,也是基於對台大的愧疚,更是要送給有需要的人使用。

另黃琪被控男扮女裝假冒成國泰千金蔡佳玲,向劉姓貴婦詐騙高達上億元台幣、外幣存款部分,他強調是劉女委託他代為處理公司資金、投資不動產、代為保管財物,沒想到劉女反而對他做出片面、不實指控。

黃琪一度拉高音線,向法官表示,劉女在他的脖子上套上黃金枷鎖「我卻連黃金的邊都啃不到,劉女的片面之詞完全是不真實的陳述」。並也感慨「或許我活著對眾人來說就是罪惡」。在被法官訊問對於羈押有何意見時,黃琪更表示「我在許多人眼裡,是連人都不配做的」,願意接受最嚴厲的具保條件,也希望能以自己的能力籌措到保釋金,盼法官讓他能停止羈押。

庭訊結束前還當庭痛哭,強調劉姓貴婦的兒子林姓男子其實是他的未婚夫,才會幫劉女處理財務,沒想到不但遭受家暴,還遭受劉女不實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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