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男高中生涉長期性侵女同學 警察爸深夜留言公開道歉

記者於慶璇/南投報導

南投某高中爆男學生長期性侵班上弱勢女同學,得逞後竟還將過程拍下照片,更仗著自己父親是警察身份要脅,害她活在恐懼之中,此外男學生更拿著照片,向其他同儕炫耀,因而遭人爆料。轄區分局說明偵辦進度,卻掀起大批網友怒火,貼文火速刪除,沒多久後分局長貼出3點聲明;而涉案高中生警察爸爸,深夜也至分局臉書留言,公開道歉「養不教,父之過」,盼能就此止血。

▲轄區分局說明偵辦進度,引來網友砲轟。(圖/翻攝google map)

據了解,這名涉案男學生父親,確實在分局任職,深夜10時許出面在分局臉書留言致歉,對於兒子所犯下的過錯,造成社會不安:「我要在這裡表達我十二萬分的歉意,我長期以來,因為工作的緣故,對於小孩的成長未能參與,親子關係疏離,對於他偏差的行為未能即時發現予以導正,以致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做為一個父親深感愧疚與自責,也深覺對不起被害人。」

涉案男高生父親表示:「之前沒即時出來說明是因為案件已在少年法庭審理中,法律的規定,我不能擅自對外發表與案情有關的任何陳述,我也不希望再造成對被害人的二度傷害,可現在看到這個案件所引起的社會紛擾,內心深感抱歉。」

「我絕無意掩飾兒子所犯下的過錯,該負的法律責任我也一定會要他承擔,對被害人該有的道歉我們也不會迴避。」男高生父親說,身為父親的自己,不能也不會放棄兒子,承諾往後會盡可能陪伴他,懇請社會大眾給予改過自新機會,再次表達最深歉意。

儘管男高生父親出面道歉,但仍難掩網友怒氣,痛斥其沒誠意。此外,因案件已引起網友發動肉搜,律師提醒此舉恐違反個資法,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罰金20萬元以下;另加上對方未成年,也可能違反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行為人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若涉及誹謗、公然侮辱等罪,最高可各處1年或2年以下有期徒刑。

★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三立新聞》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加入 @setn 好友

【立院大現場直播中LIVE】立院內政委員會「發里長年終7.5萬元」修法
大數據推薦
【立院大現場直播中LIVE】立院司委會國會改革案修法
熱銷商品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