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慘綠帽夫!妻坐「里長小王」賓士車 冷眼看他被撞倒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張姓里長與李姓人妻到摩鐵3小時,正當結束激戰後2人駕車離去,徵信社業者及李姓人妻的丈夫卻早已等在外頭。未料,張姓里長竟然不顧對方死活,加速倒車把人撞倒,導致該名人夫,不但老婆「跟人走」,自己還被撞到右膝、小腿擦挫傷進了醫院,昔日夫妻因為張姓里長對簿公堂,屏東地院審理後,判定張姓里長侵害配偶權,判賠黃男4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張姓里長與人妻開房,竟還開車撞傷「大老公」。(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107年7月,李女的通訊軟體疑似出現小王,丈夫黃男因而委託通信社調查,隔年5月,李女則在高雄鳳山搭上一輛賓士車,接著該輛車隨即前往潮州市區,遊車河繞行約半小時,接著開進汽車旅館,近3個小時後,摩鐵鐵門打開,大老公黃男及徵信社業者早已等在外頭,不斷的拍打賓士車後車窗,而小王則「巴庫」把人撞倒,加速開走。

黃男一氣之下告上法院,經查發現,該名撞傷他的賓士車駕駛兼小王,竟然市高雄市某區的張姓里長,明知對方為有夫之婦,仍與李女開房有親密行為,儘管黃男在庭上辯稱,李女為保險業務員,雙方是進摩鐵談細節簽約,但法院認為,張姓里長和李女對話親密,且選在摩鐵簽約有違常理,已經侵害黃男之配偶權,全案判張姓里長須賠償4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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