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來台想投案?港4度拒司法互助:4封交流信件曝光了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是否來台投案,至今仍未明朗;據監察院日前公布的調查報告指出,我國法務部曾3度發函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之請求,陸委會也曾要求雙方主管部門會商本案,但港府不但未回應請求,也拒絕會商。另,報告也公布,香港與臺灣的執法機關4次往來的交流信件,且相關部門早已完備相關工作,並無拒收陳嫌情事。

▲2018年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陳同佳案,至今陳同佳遲遲未到台灣投案。(圖/翻攝資料畫面)

報告指出,法務部曾透過陸委會於2018年3月、4月、8月及11月向港府4次提起司法互助、調查取證及被告遣送的請求,陸委會並於同年11月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及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秘書長工作會議,要求會同雙方主管部門會商本案,但港府不但未回應我方正式司法互助請求,也拒絕與我方會商。

港府雖於2019年10月發表聲明,表示樂意提供我方合法可行的協助,但僅止於執法機關間的情資交換。而港台雙方執法機關確實在2018年至2019年交換情資,就案情及證據與士林地檢署溝通,但這些「交流信件」並不是對我方司法互助請求的正式回復。

▲法務部曾透過陸委會於2018年3月、4月、8月及11月向港府4次提起司法互助。(圖/資料照)

報告也載明,依中華民國刑法第3條「屬地原則」及第4條「隔地犯」原則,我國具有管轄權,殆無疑義,且有關投案窗口及相關作業程序,刑事局均已完備相關工作,並無拒收陳嫌情事。若陳嫌來台投案,相關單位已研商規劃防疫期間人犯歸案及檢疫相關配套措施,屆時將因應需要啟動各種相關應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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