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架大王」舔耳女網友留DNA 二審和解判1年緩刑3年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知名五分埔「衣架大王」陳友亮,被控對女網友襲胸、舔耳、強吻。因女網友的耳朵部位確實驗出陳男的DNA,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陳友亮1年有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29日宣判,駁回上訴,維持1審原判,但因雙方達成和解,因此緩刑3年。

▲原本不認罪的陳友亮二審認罪,並與女網友和解獲得緩刑。(圖/資料畫面)

根據起訴,陳男2019年間透過交友軟體Tinder與長腿女網友認識,主動邀約互相加Line。因為相談甚歡,5月17日上午,陳男約女網友見面吃早餐,2人一起到台北市華山市場知名阜杭豆漿吃早餐。結束後,陳男熱心載女網友到中崙市場購物。

但途中,陳友亮對女網友表明想交往,女網友還沒答應,陳友亮便將車停下來,強壓女網友在副駕駛座上強吻、襲胸、摸大腿,女網友一再制止,但陳男不罷手。女網友下車前,陳男又要強吻,只好急忙撇過頭,沒想到陳男竟直接伸舌頭舔她的耳朵。

原本陳友亮否認犯罪,強調女方身上驗出的DNA不只有他的,無法排除女方「加工」,法官未採信,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到了二審,陳友亮認罪。

法官考量陳男為一時失慮,雖有不當,但已坦承犯行,且與女網友達成和解,也賠償損失,女網友表達不再追究,並同意給予緩刑。因此認為陳男應已知所警惕,雖維持一審原判,但給予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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