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髮指!57歲乾爹醫院廁所性侵11歲乾女兒遭判7年

記者蘇怡璇/苗栗報導

良心呢?苗栗一名57歲的阿宏(化名)在醫院廁所性侵年僅11歲的乾女兒,當時媽媽發現女兒去廁所遲遲未歸,找人幫忙找女兒,目擊者卻看見阿宏跟女兒在廁所內,女兒見到有人,趕緊穿好褲子。詢問之下才知道,乾爹阿宏不是第一次性侵年僅11歲的乾女兒,決定報警處理!台中高分院審理後,阿宏被判7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11歲女童2度遭乾爹性侵,乾爹被判7年徒刑。(示意圖/與案件無關)

根據判決書,女童的媽媽住院,女童到醫院探視媽媽,女童的乾爸(同學的爸爸)也來探視,兩個人突然消失在病房裡頭,女童的媽媽想上廁所,卻發現廁所門關著、鎖住的,沒多久,女童從廁所走出來,邊走邊拉褲子,女童媽媽問「你去上廁所喔」,女童回答「對啊」,但媽媽覺得怪異因為廁所電燈沒關,走過去一看才發現,女童的乾爹就在廁所裡,媽媽驚覺有異,卻問不出個所以然,決定報警處理。

警方介入調查後,才驚覺11歲的女童不只一次被57歲的乾爹性侵!女童從小父母離異,由奶奶撫養長大,缺少父愛的她將對付愛的需求投射到同班同學的爸爸阿宏身上;阿宏也認女童當乾女兒,會到奶奶家吃飯,但某次在奶奶家吃完飯後,奶奶進房休息,阿宏就在客廳性侵女童。

案件到了台中高分院審理時,法官勘驗各項事證後認為,57歲的乾爹具有相當的生活經驗以及社會歷練,但卻利用女童年幼識淺以及對父愛的高度情感依賴,進而發生性行為,行為可惡,依2個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判他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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