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老臣被控向廠商索賄 廖萬城遭求償77萬美金敗訴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鴻海集團前資深副總經理廖萬城,被控向多家供應商暗示給付佣金共77萬3744美金(約合台幣2180萬餘元),鴻海認為其財產權遭侵害,對廖萬城提告,並附帶民事求償。一審廖萬城被判賠77萬餘元美金,二審高等法院19日宣判,認為廖萬誠應給付不正利益77萬餘元美金給鴻海,全案可上訴。

▲鴻海老臣廖萬城被判賠77萬餘元美金給鴻海。(圖/資料畫面)

根據判決,鴻海主張,原任職資深副總經理的廖萬城,與公司已簽署誠信廉潔約定書,承諾本於誠實信用原則執行業務,卻利用其負責集團內,SMT設備、耗材等地評鑑採購、維修及資源調度等業務,對供應商有決定選用的影響力,向供應商暗示,需透過某代理商的仲介,才能與集團完成交易,導致多家供應商支付共77萬3744美元傭金給仲介,仲介再交給廖萬城。

鴻海認為,廖萬城嚴重違反當初所簽的誠信廉潔合約,侵害鴻海的財產權,提告求償77萬餘元。法官認為,廖萬城僅有推薦權,其行為並未對鴻海造成損害,因此不構成侵權行為。

但廖萬城收取不正利益,違反與鴻海簽訂的誠信廉潔暨智慧財產權約定書規約,當中規定,無論是否使鴻海受到實質損害,廖萬城都須將其收取的不正利益交給鴻海,因此仍判決廖萬城敗訴,需賠償鴻海77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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