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肉粽」法律責任有差 律師:以是否故意為之判定

三立新聞/綜合報導

民國75年女子輕生不成,壓死無辜的肉粽小販,之後類似事件都被稱為「燒肉粽翻版」,律師說如果是故意墜樓而失去生命,繼承人都得要負起後續賠償責任,但如果是意外墜樓,繼承人則不用做賠償,只是在昨(5)日新北市樹林發生的墜樓事件,警方還在釐清墜樓者的動機,但無辜被壓傷的國小老師,如今仍重傷在醫院搶救。

▲吳姓教師遭丁姓婦人從11樓墜樓壓傷,目前昏迷躺在加護病房。

昏迷指數只有3,狀況很不樂觀,重傷的吳老師目前仍在加護病房,家屬傷心徹夜守候。

被害人妻子國小校長:「大的我比較不清楚,小的小朋友是我們的學生,後續我們請輔導處跟導師部分也會隨時來關切,他的孩子的部分跟老師在學校的工作,我們都請他放心。」

在學校的官網中有著吳老師的介紹,從興趣中可以看出他的性格陽光愛運動,身教重於言教是他的教學座右銘,將每個學生都視為待雕琢的璞玉,只可惜這樣有熱忱的好老師如今卻還在和鬼神拔河。

▲學校官網中吳姓教師的個人資料。(圖/翻攝自學校官網)

無辜被墜樓波及的事件層出不窮,最著名的是民國75年女子輕生不成卻壓死肉粽小販,之後類似的狀況都被稱為燒肉粽翻版,但後續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也引發討論。

律師盧明軒:「他如果是有獨立行為能力,而不是在受監護之下,他原則上的責任是自負其責,可是因為他今天墜樓身亡,這時候就屬於繼承的問題,他在我們現行民法的規定是屬於限定繼承,所以是在被繼承財產的範圍之內,家屬以被繼承的財產負擔相關責任。」

墜樓除了相關的賠償爭議,還有墜落地點也可能被認定是凶宅,或是擊毀的汽機車也有凶車的疑慮,而無故被波及的人往往不願意自認倒楣,因而尋求司法救濟追討應得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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