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借住朋友家 他假玩遊戲性侵2女童 惡男被判8年

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梁姓男子,因借住在朋友住處認識朋友2名年僅7、5歲女兒,沒想到梁男卻不懷好意,以假借玩遊戲為由,性侵朋友2名女兒,2女母親從女兒口中得知此事,氣得報警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及性交罪,判梁男8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及性交罪,判梁男8年6個月有期徒刑。(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梁男2012年至2013年間,因借住在朋友住處認識朋友2名年僅7、5歲女兒,他卻假借玩遊戲為由,以每次相隔1週頻率,性侵2名幼女得逞,2017年間,2女母親自女兒口中得知此事,整起事件才曝光,2女母親憤而對梁男提告。

新北地院審理時,梁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梁男利用2女平時無人照顧之機會,以假借玩遊戲之名性侵、猥褻,2女在審理期間透過社工表示不願回想本案,會想哭,希望梁男不要再犯,可見梁男犯罪情節重大。

法官審酌雖梁男承認全部犯行,但梁男在偵查及審理中均經通緝才到案,認定梁男雖認罪,但難有真切悔悟之心,因此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及性交罪,判梁男8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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