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前總統魯拉有罪判決均無效 重獲參選資格

巴西前總統魯拉被控涉及巴西石油公司貪腐案,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法金今天認定巴拉納聯邦法院並不具審理權限,原有罪判決均無效,魯拉將重獲政治權利和參選資格。

▲巴西前總統魯拉被控涉及巴西石油公司貪腐案,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8日認定原有罪判決均無效,魯拉將重獲政治權利和參選資格。(圖/翻攝自instagram.com/p/CLr3-1PlUox)

魯拉(Luiz Inácio Lula da Silva)的委任律師去年11月聲請人身保護令,聯邦最高法院今天宣判,由於巴西明年總統大選,這項判決結果備受外界關注。

根據法金判決,巴拉納聯邦法院(一審法院)無權審理魯拉在巴西石油公司(Petrobras)貪污機制調查專案「洗車行動」(Lava-Jato)中涉及聖保羅沿海圭魯加一棟三層樓中樓、聖保羅州內地阿提巴亞別墅和捐款給魯拉機構的3件訴訟案。

法金指出,當時對魯拉定罪的古里提巴第13聯邦法庭法官莫羅(Sergio Moro),並不是依據自然法官(juez natural)原則設立的法庭審判。

對於14件質疑莫羅是否堅持公正和無偏私的立場判決魯拉有罪的訴訟案,雖仍在最高法院待審,法金判決認為,這些案件已失去標的物,沒有再行訴訟理由。

不過,聯邦最高法院判決只是針對巴拉納聯邦法院涉及魯拉訴訟案的審理權,而非定罪的合理性。這些案件將由聯邦特區聯邦法院分析,裁決定罪結果是否能獲得驗證和再利用。

法金的辦公室指出,之前聯邦最高法院全體大法官會審結果,已限制古里提巴第13聯邦法庭的審判範圍。

根據判決書,在涉及魯拉的刑事訴訟、以及最高法院全體大法官會審與第二小組審理其他案件中,發現這些遭指控的非法行為,不僅直接涉及巴西石油公司,也涉及其他公共行政機構。

大法官指出,聯邦法務部檢舉情況類似魯拉的政治人物案件,最高法院第二小組均移交聯邦特區聯邦法院審理。

隨著法金判決結果出爐,第四聯邦地方法院(二審法院)對魯拉涉及聖保羅沿海圭魯加一棟三層樓中樓和聖保羅州內地阿提巴亞別墅2件訴訟案的定罪也變成無效。

對於法金的判決,魯拉透過推特推文說:「今天的判決確認古里提巴聯邦法院沒有審理權,就是承認我們在這場漫長的法律鬥爭中一直是正確的。」

法金宣判結果出爐後,巴西金融市場波動劇烈,美元對巴西幣升1.66%達5.7787元,創去年5月15日以來新高;股市下跌3.98%至110,611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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