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柯P,你太太被網路霸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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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張家豪(新新聞)

行政院上周大張旗鼓召開諮詢會議探討如何防治網路霸凌,得到的結論是暫不立專法,而是從加強教育著手。網路霸凌、騷擾牽涉的不止是網路上的發言,如何在保護受害者及保障言論自由之間拿捏,可能仍得回到真實世界的社會文化本身尋求解決。

今年四月,一名國中女生甲對同班女同學乙惡作劇,乙因此寫網誌回擊,甲竟發動同學及好友三十五人,在乙的網誌留言板留下「妓女」、「看到妳
會眼瞎」、「(把妳)裝到汽油桶再灌水泥」等辱罵、人身攻擊、恐嚇。造成數個月來,乙承受莫大身心壓力,甚至掉頭髮,其父得知後怒不可遏,一口氣以加重誹謗罪提告三十五名同學。

網路霸凌,已成「流行語」

這是「網路霸凌」的顯例,而據國外研究,被網路霸凌的受害者,會增加五倍自殺機率。四月女藝人楊又穎疑似因不堪網路霸凌言論的壓力自殺後,不僅立委要求行政院訂立專法管制網路霸凌,「被網路霸凌」更成為連勝文、柯文哲到洪秀柱掛在嘴上「訴苦」的「流行語」。行政院也在上周召集各部會、專家及社群代表,召開「虛擬世界法規調適線上諮詢會議」,探討如何防治網路霸凌。然而會議最後,政務委員蔡玉玲卻總結表示,政院暫時朝向不立專法,而是從加強教育著手。

原因就在於,法務部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部會都主張,網路霸凌通常訴諸的言語暴力,已涉及妨害名譽、恐嚇罪;恐怖情人散布裸照,也涉嫌散播猥褻物品、妨害祕密罪,受害者也可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申請保護令,並透過民法要求損害賠償。也就是說,現行法律並非「無法可管」。另通傳會、教育部、警政署也已加強網路霸凌的申訴管道。

當日參與會議的台北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黃銘輝,則從訂立專法可能造成的風險分析,他認為網路霸凌問題,還是要回到改善社會文化本身尋求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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