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糠妻淚控!腥夫只給6千家用 卻帶小三上高檔飯店

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高姓男子,先前平板電腦借給子女,妻子卻在無意間發現,裡面存有他與3名女子的示愛訊息、訂房紀錄及性愛影片,其中1名女子還懷孕,高妻憤而提告求償400萬元;新北地院認為,高男隱瞞已婚身分,與3名女子交往,遂判他必須賠償妻子200萬元,3名女子則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高妻指控,2018年間,老公以加班、出差為由早出晚歸,某日她使用平板電腦時發現,裡面存有他與盧姓、陳姓及廖姓女子的鹹濕訊息、訂房紀錄及性愛影片,丈夫還在結婚紀念日與陳女發生性行為,甚至盧女因此懷孕,讓她精神瀕臨崩潰。

高妻怒批,丈夫每月只給6千元生活費,對日常花費斤斤計較,每年卻豪擲10多萬元,與小三入住日月潭雲品飯店,並享用飯店大餐,遂向4人求償400萬元。

高男辯稱,他為了追求更好的經濟條件,接受公司外派至東南亞2年,回國後發現夫妻關係疏離,妻子亦不願與他一同參觀展覽,只能透過工作逃離家庭,2017年間他開始接觸交友軟體,藉此消除生活苦悶,又擔心已婚身分遭人側目,遂將交友網站資料設定為未婚,進而結識廖女、陳女及盧女。

▲高男與3女交往並拍攝性愛影片遭判賠20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高男否認與廖女及陳女交往,他與盧女則交往10個月,認為妻子求償金額過高,雙方各付6千元家用,則是夫妻先前的約定,而且每月房貸27000元、小孩健保費及外出用餐、採買等費用,全都是他一手包辦,每月至少掏出6到7萬元,妻子指控並不屬實。

法官認為,高男隱瞞已婚身分,陸續與3女交往,盧女得知高男已婚後,隨即與他分手,主觀上3女並無故意或過失,因此不構成侵權行為,但高男已違反婚姻關係的忠誠義務,遂判他必須賠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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