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脖、封嘴拘禁前女友 惡男性侵還勒索 法官判5年4個月

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余姓男子,去年2月間他與女友「小君」(化名)分手後心有不甘,竟將小君拐回住處毆打,綑綁手腳並以膠帶封嘴,拘禁監控、性侵,甚至還將小君10萬元轉進他的帳戶,小君脫離後趕緊向警方報案。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恐嚇取財罪,判余男5年4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恐嚇取財罪,判余男5年4個月有期徒刑。(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去年2月1日晚上,余男因與小君分手後心有不甘,把她拐回住處後,隨即掐脖並封嘴,還扣留她的手機防止求救,期間余男外出購物時,為了防止小君脫逃,余男利用室內監視器遠端監控。

余男返回住處後,雖有幫小君鬆綁,讓她盥洗,但仍禁止她關閉浴室房門,還恐嚇要求她用網路銀行轉帳10萬元至其名下,小君隔日早上假意允諾同居,余男才同意她離開,小君脫離後向警方報案。

新北地院審理時,余男坦承毆打及限制小君行動自由,但否認性侵,至於要求小君轉帳,他辯稱這種錢共用的感覺,是一種親密關係;法官審酌小君指證等證據,認定余男實屬恐怖情人行徑,使小君身心受創嚴重,犯罪情節重大,因此依強制性交、恐嚇取財罪,判余男5年4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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