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內蒙古呼和浩特鐵路局原副局長馬俊飛,日前被爆出受賄逾人民幣1.3億元(約新台幣6.5億元),被當地法院判處死刑。陸媒報導,馬俊飛曾說,最頭痛的一件事情,就是藏錢。

▲ 馬俊飛被控貪污,當地法院判處死刑。(圖/翻攝自網路)
現年44歲的馬俊飛於2009年8月,任命為呼和浩特鐵路局原副局長,主管運輸生產。馬俊飛日前在呼和浩特及北京家中被查獲,包括88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4億元)、419萬美元(約新台幣1.2億元)、30萬歐元(約新台幣1200萬元)、2萬英鎊(約新台幣98萬元)、27萬港元(約新台幣108萬元),以及43.3公斤黃金。
陸媒報導,馬俊飛平均每2天就受賄一次,相比賺錢的本事,馬俊飛為了藏錢一事相當苦惱,又是買房又是租房,直到家中堆滿了價值不斐的收藏品後,全案才得以爆發。當地法院以受賄罪與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後判處馬俊飛死刑,緩期2年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