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嬰人間蒸發「袋剩小碎骨非人骨」 未婚小爸媽逃過殺人罪

記者於慶璇/高雄報導

19歲宋姓女子與28歲黃姓男子未婚產下1子,2人竟將男嬰丟入黑色垃圾袋,將他放在陽台吹風,再把遺體丟到小港區工地。警方接獲報案,前往工地找到疑似男嬰骨頭,原依殺人罪將未婚小爸媽起訴,後來驗出小碎骨並非人骨,男嬰至今下落不明,高雄地院改依殺人未遂罪,判處黃男9年、宋女6年徒刑,可上訴。

▲警方突破未婚小爸媽心防,坦承將男嬰丟棄在空地,警方只找到小碎骨。(圖/資料照)

判決指出,黃男與宋女透過交友軟體相識交往,宋女為愛離家與黃男同住,去年11月流浪在台中街頭,巡邏員警發覺兩人可疑,查證身分時發現都是協尋人口,宋女還因未婚懷孕被列關懷對象,後經高雄市社會局查出,宋女早已過分娩期,但卻不見兩人帶著孩子,因不願交代孩子下落,所以委請小港分局調查。

警方突破2人心防,發現早在10月間,宋女在租屋處廁所產下男嬰,當時男嬰仍活著,黃男因養不起孩子,竟將男嬰連同胎盤、臍帶丟進黑色垃圾袋放置陽台,沒多久後哭聲停止,前往查看發現男嬰已死,之後將遺體拋進工地,然而警方只在工地找到小碎骨,去年依殺人罪將2人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黃、宋2人均否認要害死小孩,推稱詐欺集團邱姓首腦告誡他們,若養不起就丟掉,他們只是聽從邱指示而已,不過法官卻發現,宋女從懷孕起就未準備任何待產用品,可見打從一開始就不想要孩子,卻未在懷孕初期拿掉,而是等到孩子出生才打算,因此不採信2人說詞,應可認定男嬰被丟棄時仍活著。

然而警方在工地尋獲的小碎骨,經法醫驗出並非人骨,無法排除男嬰可能已被人抱走,或淪為野狗食物,至今下落不明,因無法證明男嬰已死亡,改依共同殺人未遂罪判處黃男9年、宋女6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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