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女送公文」命理師被控虐看護 法院判賠50萬3千元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分析藝人范瑋琪、張韶涵的前世是「負責送公文的仙女」而爆紅的命理師江嘉葉,被控與2個兒子凌虐印尼籍看護。刑事部分,二審高等法院判江女母子3人各有期徒刑10月,另偽造文書部分各拘役50天。民事部分,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宣判,判決3人應賠償女看護共50萬3000元,可上訴。

▲命理師江嘉葉因「仙女送公文」話題爆紅。(資料照/翻攝畫面)

2018年間,張韶涵赴中國參加歌唱比賽引發話題,與范瑋琪長達8年的「雙姝怨」也登上媒體版面。當時江女便分析,因為2人的前世都是在天庭負責送公文的仙女,本來很要好,卻因為參加送公文比賽,爭搶第一名而結下心結。江女的這番話,當時引爆熱議,「仙女送公文」在網路社群間瘋傳,江女一夕爆紅,卻也被挖出涉嫌凌虐女看護。

根據判決,女看護控訴,她自2016年4月起受雇於江女,照顧江女的生活起居。每天早上7點起床工作到凌晨2點不說,還得跪著、蹲著,用手掌「輸真氣」給江女。工作過程中稍有不慎,江女和其2個兒子就會對她拳打腳踢、不給飯吃,百般凌虐還苛扣薪水。

女看護曾打電話向仲介公司求助,但被竇女發現,向仲介公司謊稱是她逃跑,並且扣她的薪水。實在無法忍受,女看護趁江女母子3人熟睡之際,試圖爬4樓窗台逃離,卻不慎失足墜樓,所幸有遮雨棚緩衝,保住一命,遭凌虐一事也因此曝光。

一審江女母子獲判無罪,二審高等法院改判母子3人有罪,依違反人口販運防治法、傷害等罪,各判10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謊稱女看護逃跑等偽造文書部分,各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

民事部分,女看護求償85萬3000元,審理期間並指證歷歷,且提出她的日記,日記裡鉅細靡遺寫著被凌虐的遭遇。強調江女3人的惡行,讓她1個多月內暴瘦12公斤,甚至遭到猥褻。

江女母子則否認凌虐、猥褻,強調女看護確實有逃逸過1次,但他們也從未限制女看護的行動,提供的三餐也很正常,營養均衡。

法官則認為,依驗傷證明,女看護確實有遭毆打等情事,又被謊報逃逸,名譽權遭侵害,但猥褻、不給食物部分罪證不足,判決江女母子3人得連帶賠償女看護50萬3000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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