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制遭濫用 白工「功德族」上看696萬人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這個周末就是「51勞動節」連假,而今(28)天就是「428工殤日」,上班族不免自問:我真的是開心又健康的勞工嗎?還有什麼職場心願想完成?在「加班文化」盛行的台灣,該不該擔心過勞?是否憂心高壓環境影響身心?曾經為了保住飯碗,忍受無情的職場歧視、傷害?

▲上班族不免自問:我真的是開心又健康的勞工嗎?

根據yes123求職網調查顯示,對於目前「工作制度」的認知,雖然有22.3%的勞工,自認是「責任制」:無上下班時間限制,完成自己的工作後即可下班;同時也有25.1%自認為「非責任制」:有上下班時間限制,加班的話要算加班費;不過更多數的,也就是過半、達到五成三(52.6%)的人,卻認為現職屬於「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

勞工們更估計,平均每週要加班2.3天,換算下來,等於一個月內大約有9.2天,算是無法準時下班;其中更有一成五(15.2%)指出,每個禮拜加班在「5天(含)以上」,幾乎達到天天晚下班的程度。僅有兩成二(21.8%)的上班族指出,「幾乎沒在加班(0天)」。

同時回顧過去一年,有高達七成六(76.1%)的勞工透露,「曾經無酬加班過」;同時每個月自估,平均「少領」了5,089元的加班費;其中甚至有10.9%,自認資方「應付未付」的加班費,在「1萬元(含)以上」。

若以經常性薪資42,976元換算,對無酬加班、做白工的人來說,等於變相被「A掉」11.8%的月薪;再以「全體受僱就業者」914.4萬人估計,潛在的「白工功德族」,恐怕將上看696萬人。(5,089除以42,976,約等於0.118;914.4萬乘上0.761,約等於695.9萬)

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指出,對於俗稱的「責任制」工作,其實政府有明確規定,也就是適用「勞基法84條之1」,只是解讀調查發現,不少勞工恐怕成為「責任制遭濫用」的受害者。

楊宗斌更認為,部分勞工其實處於「工時認定的灰色地帶」,代表著有些雇主,一方面想透過打卡方式,來掌控員工出缺勤狀況;另一方面又考量人事成本,並不願意多付加班費,卻要求同仁要「負責任」:完成工作後才能下班,導致勞工權益受損,甚至因為休息不夠,引發過勞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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